省语委关于认定各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点的通知
苏语〔2009〕4号
各市语委: 经审核,认定你委遴选的有关机构为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点。请按照省语委、省教育厅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语〔2009〕1号)要求,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,确保测试工作规范、有序、健康发展。 本通知发布之前的有关考点(含测试站、辅导站)名称一律停止使用。
附件:各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点信息
二○○九年三月十六日